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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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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29 10:10:53  阅读次数:2532 次
     张溪超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0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1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32-50号,建筑面积:248.24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张溪超
2024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