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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李权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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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13 14:46:11  阅读次数:2284 次

      李权、李海燕因保管不善,将F201308014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青花大街东8-23号,建筑(宗地)面积81.4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李权、李海燕

 2024年8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