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津津、孙尚斌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8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632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新华东路7-35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22.46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津津、孙尚斌
2025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