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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高峻 李平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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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6 15:45:07  阅读次数:96 次

      高峻 李平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0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45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东升路41-17号,建筑(宗地)面积679.4平方米,用途 商业服务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高峻

 2025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