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红因保管不善,将201010024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春光楼里21-3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6.6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付红
2025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