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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付红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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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9 14:12:17  阅读次数:89 次

      付红因保管不善,将201010024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春光楼里21-3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6.6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付红

 2025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