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冰因保管不善,将2000356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富兴园小区10-甲13号,建筑(宗地)面积33.69平方米,用途商业服务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冰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