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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盖明远、邹军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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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04 16:45:34  阅读次数:79 次

      盖明远、邹军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7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3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盼盼路南54号2单元31号,建筑面积94.9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盖明远、邹军
 202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