盖明远、邹军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7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3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盼盼路南54号2单元31号,建筑面积94.9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盖明远、邹军 202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