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书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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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徐书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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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06 14:39:12  阅读次数:28 次
    徐书文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5009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中天御景华庭小区10-10号,建筑面积88.62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 










声明人:徐书文 
 202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