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平、李素香因保管不善,将LB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边城镇西台村,建筑面积93.1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永平、李素香 2025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