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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王永平、李素香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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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0 16:34:58  阅读次数:68 次

      王永平、李素香因保管不善,将LB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边城镇西台村,建筑面积93.1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
声明人:王永平、李素香
 2025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