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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李金龙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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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0 16:36:31  阅读次数:65 次

      李金龙因保管不善,将LB005182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锻纺路58-5号2单元13号,建筑面积87.6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

声明人:李金龙
 2025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