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高辉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(高辉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
2025-06-16 11:01:33  阅读次数:22 次

      高辉因保管不善,将F201602002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6甲-36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17.2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高辉

 2025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