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昌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刘昌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
2025-06-17 10:52:12  阅读次数:20 次

      刘昌海因保管不善,将200709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启智西里34-2号,面积62.21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刘昌海

2025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