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桂芝、袁春山因保管不善,将F201303059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8-13号,建筑(宗地)面积236.21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桂芝、袁春山
2025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