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刘勇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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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刘勇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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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9 16:26:25  阅读次数:110 次

      刘勇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2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1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锦绣大街3-2号3单元50号,建筑面积88.17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刘勇
2025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