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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潘国忠 李家媛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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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20 09:26:20  阅读次数:34 次

      潘国忠 李家媛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7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32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智发街17甲2单元4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10.54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潘国忠
2025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