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国忠 李家媛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7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32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智发街17甲2单元4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10.54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潘国忠 2025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