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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程丽娟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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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8 10:41:06  阅读次数:33 次

      程丽娟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8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13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64-209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5.79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程丽娟
 2025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