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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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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24 14:50:43  阅读次数:112 次
      赵海波因保管不善,将F201605036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新和大街56-156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117.93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赵海波
2025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