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秀英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8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17甲-2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05.0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孙秀英
2025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