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国旺、李艳芳因保管不善,将F201310012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乙-1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138.52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 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谭国旺
2025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