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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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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31 11:09:51  阅读次数:25 次

    谭国旺、李艳芳因保管不善,将F201310012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乙-1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138.52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 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谭国旺

2025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