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艳因保管不善,将LB005688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8C1单元2号,建筑面积94.6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黄艳 2025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