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黄艳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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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黄艳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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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01 16:09:55  阅读次数:14 次


      黄艳因保管不善,将LB005688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8C1单元2号,建筑面积94.6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黄艳
 2025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