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
2025-08-08 10:28:10  阅读次数:39 次

     李想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4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00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建丰新苑3-41号,建筑面积:91.23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


声明人:李想
2025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