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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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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0 10:44:24  阅读次数:14 次

    张嘉兴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4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60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东风路36-39号,建筑面积:95.39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

声明人:张嘉兴
2025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