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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张学民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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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5 15:34:53  阅读次数:88 次

     张学民因保管不善,将LB2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柳树镇东柳村,建筑面积48.0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张学民、曲丽新
  2025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