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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刘丙辉、王艳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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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7 15:41:09  阅读次数:106 次
        刘丙辉、王艳秋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2000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市府路北10甲-2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84.9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 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刘丙辉

2025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