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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何军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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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02 15:17:59  阅读次数:120 次

      何军因保管不善,将200701002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东风路20-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84.59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何军

 2025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