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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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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02 16:14:15  阅读次数:290 次
       张淑娟、于学智因保管不善,将F201607004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52丙-54号,建筑面积:69.55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淑娟
2026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