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潇、李日宏因保管不善,将L12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新东路北1号1单元25号,建筑面积143.03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于潇 2026年02月0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