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富明因保管不善,将H002211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三明南里14-2号,面积为:20.98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蓝富明 2026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