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丹丹、于清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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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王丹丹、于清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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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3-03 13:09:50  阅读次数:209 次
      王丹丹、于清东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2003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南园南里27-49号,建筑面积:58.90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王丹丹、于清东
2026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