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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曹吉士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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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3-30 15:38:17  阅读次数:148 次

       曹吉士因保管不善,将LB5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街宝潞花园里18#2-2-2,建筑面积75.49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曹吉士
2026年0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