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李绍艳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(李绍艳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
2026-04-01 09:05:38  阅读次数:183 次
      李绍艳因保管不善,将200709003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东福小区13-32号,建筑(宗地)面积84.4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李绍艳


 202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