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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雷宝菊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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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3 09:35:20  阅读次数:123 次
      雷宝菊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5018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月光园小区17甲-7号,建筑(宗地)面积46.3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雷宝菊


 2026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