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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臧永辉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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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4 09:58:52  阅读次数:138 次
      臧永辉因保管不善,将201009007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东风路51乙-56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4.04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  


声明人:臧永辉


 2026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