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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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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1 14:51:22  阅读次数:97 次
      贺传书因保管不善,将10001226A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东昌西里7-52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52.41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贺传书
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