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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张家龙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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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2 13:12:10  阅读次数:91 次
      张家龙因保管不善,将200314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智慧里9-57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9.7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
声明人:张家龙


 2026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