栾镇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2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新联北大街79甲-28号,建筑面积:108.3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栾镇 2026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