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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杨革荣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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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8 14:08:29  阅读次数:33 次


       我单位拟对杨革荣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现予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单位将予以登记。
不动产坐落:西市区体育馆路41-3号。
不动产用途:商业服务。  不动产面积:20.39㎡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岛台不动产登记37号窗口。
联系电话2877813。



      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
2026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