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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营口旭宸玻璃纤维有限公司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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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09 16:41:32  阅读次数:154 次


     营口旭宸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6049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兴昌街35号,建筑面积2743.21平方米,用途 工业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站前区人民法院
2026年05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