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口旭宸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6048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兴昌街35号,建筑面积1497.32平方米,用途 工业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站前区人民法院 2026年05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