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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张培成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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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11 16:19:30  阅读次数:143 次

     张培成因保管不善,将LB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路南镇农民新村民富新苑10#4-6-1号,建筑面积70.29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张培成、孔范香
2026年0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