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张得周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(张得周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
2026-05-14 13:20:14  阅读次数:115 次

       张得周因保管不善,将LB1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柳树镇后山村,建筑面积14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张得周、张丽
2026年0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