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得周因保管不善,将LB1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柳树镇后山村,建筑面积14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得周、张丽 2026年0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