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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李发利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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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14 15:48:01  阅读次数:137 次
      李发利因保管不善,将1004441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育新小区8-3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61.37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李发利


 2026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