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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邵庆丰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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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10 15:39:44  阅读次数:6 次
      邵庆丰因保管不善,将201003012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镜湖鸣人新苑小区2-34号,建筑(宗地)面积68.37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邵庆丰


 2026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