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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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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17 13:04:20  阅读次数:119 次
      张永清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3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77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西市区通达路2-甲50号,建筑面积:20.98平方米,用途:车库/车位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张永清
2026年8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