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凤瑞因保管不善,将LB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边城镇杨屯村,建筑面积51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杨凤瑞、芦翠精 2026年08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