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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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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5 10:32:50  阅读次数:147 次
       韩强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5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61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34甲-27号,建筑面积:132.93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韩强
2026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