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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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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7 11:22:33  阅读次数:167 次
      王晨宇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5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1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通达路15-17号,建筑面积111.77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王晨宇

2026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