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天国因保管不善,将LB2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路南镇前塘村,建筑面积22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汤天国、李金芳 2026年09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