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
2026-09-07 08:44:58  阅读次数:123 次
     陈光强因保管不善,将1000481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星辰小区5-67号,建筑面积:72.44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陈光强
2026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