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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张延军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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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07 14:02:27  阅读次数:113 次
      张延军因保管不善,将LB005065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学府路南95-3号1单元6号,建筑(宗地)面积141.5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

声明人:张延军


 2026年9月7日